恭喜达成交易
首页 > 便民资讯 > @校外培训机构 教委新通知来了

@校外培训机构 教委新通知来了

时间:2021年3月4日 来源:三峡都市报

三峡传媒网讯 (记者 吴雅娇 实习生 程钰雅 文/图)新学期又开始了,3月3日,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日前,重庆市教委下发《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培训内容等提出要求。《通知》明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

 

《通知》要求,开展线下培训应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防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员工和培训学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测,并做好登记。

 

同时,要抓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要发布培训机构的黑白名单。将依法审批并经同级民政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无负面办学行为的列入“白名单”,将未经审批和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和依法设立但出现负面办学行为的列入“黑名单”。

 

将强化治理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通知》强调,严厉打击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行为;严厉打击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上课的行为;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一经发现相关违规办学行为,必须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打着各种旗号开展的学业水平测试,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或教育咨询公司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并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机构要取消其办学资格,并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上一篇:恒太河大桥建设酣 下一篇:万州区多部门联合整治南津新街

回到顶部 回到首页

万州生活网万州信息网),万州领先的生活信息网站  区辖镇分站:分水镇高峰镇高梁镇李河镇  其它:RSSSitemap
 渝ICP备11003097号-7  渝公网安备50022802000406号
联系我们  业务电话:189-8353-11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晚6:00(夏季作息) 业务QQ:3496825034
免费发布信息[非常简单]  查找/修改/取消信息  置顶推广信息  联系方式被冒用怎么办
微信

微信二维码